一、如果收银员偷店里钱怎么处理
首先啊,咱们说要是这个收银员偷偷摸摸地把柜台里头的钱给拿走了的话,这就算得上一个叫做“侵占罪”的问题了。
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呢,如果有人把别人委托他保管的东西,比如说钱啊、物品什么的,然后自己私自占有了,而且这个金额还不小,就是那种超过一定数量的,然后又不肯还给人家,那这种情况下就会被判刑啦,轻则两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重则可能要坐牢两年到五年,还要交罚款哦。
但是呢,如果你没有去告发他,那这个事情就不会被追究责任。
所以说,这个“告诉才处理”其实就是说只有受害人去告发了,警察叔叔才能开始调查处理。
当然啦,如果受害人因为受到威胁或者恐吓而不敢去告发的话,那么检察院还有受害人的亲戚朋友们也是可以去告发的。
再来说说第三种情况吧,如果这个收银员是在商场里偷了顾客的钱财,那这就变成了一个叫做“盗窃罪”的问题了。
这时候我们就可以直接报警,让警察叔叔来处理这件事,最后由法院来进行审判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
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本条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
二、如果一方在合伙经营中偷偷拿走了钱怎么办
依据我国现行法令,如果合作伙伴滥用职务权限,将联营公司的资金私自占有或使用于私人目的,此即为挪用资金的违法行为。
情节严重者,甚至可能构成犯罪。
此时,法律赋予了受害者申请提起诉讼解决争议的权利。